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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 0026582014-06-19 16:15:31 录入:客服9
板块: 仪电仪表概念、预盈预增概念、节能环保概念、PM2.5概念。 (1)国内领先的气体在线监测系统供应商:公司主营业务围绕环境监测和工业过 程分析领域“产品+系统应用+运维服务”展开,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红外气体分 析仪、便携式烟气分析仪等各类分析仪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质量 监测系统、垃圾焚烧烟气监测系统等环境监测系统;水泥高温气体分析系统、石化 化工过程分析系统、冶金过程分析系统、空分过程分析系统等工业过程分析系统; 分析仪器系统改造服务、环境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环保、电力 、石化、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测和工业过程在线分析,以及环 保部门和科研机构用检测设备,并向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分析检测、系统应用和自 动控制、运行维护等综合解决方案。 (2)扩大环境监测系统、工业过程分析系统产能:公司以募集资金7265.49万元 投资“环境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新增300套脱硝烟气监测 系统、30套垃圾焚烧烟气监测系统、15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及300套废水污染源 监测系统的生产能力,预计达产当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0364.56万元,税前利润2700. 64万元;以4895.75万元投资“工业过程分析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 每年新增100套石化、化工过程分析系统、80套建材过程分析系统、160套冶金与空 分过程分析系统及15套多晶硅过程分析系统的生产能力,预计达产当年可实现营业 收入8566.07万元,税前利润1859.73万元。(截至2013年期末分别投资进度为49.65 %,17.28%) (3)扩大分析仪器产能、扩张运维服务业务:公司以募集资金3928.83万元投资 “分析仪器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新增500台红外气体分析仪、10 0台便携式红外烟气分析仪、100台防爆式红外气体分析仪、300台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及100台防爆式颗粒物浓度监测仪的生产能力,预计达产当年可实现营业收入5272.9 4万元,税前利润1782.14万元;以5611.97万元投资“运营维护网络建设项目”,达 产后运营维护的环境监测系统数量达到1500台,项目建设期1.5年,采取边建设边运 营的方式,其中,第1年完成北京总部监控中心和20个运维中心(省级14个、市级6 个)的建设,第2年的前半年完成8个省级运维中心的建设,预计完全达产当年新增 营业收入7503.21万元,新增税前利润1828.48万元。(截至2013年期末投资进度分 别18.41%,9.76%) (4)运维业务成为重要利润增长点: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是指环保部门、排污企业 委托具有环保运营资质的公司对环境监测系统进行统一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将系统 维护任务交予第三方,可以有效解决系统故障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保证监测系统 正常运行,同时杜绝数据作假的可能。预测2013年前后有运维需求的空气在线自动 监测系统约3000套以上;污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约15000套左右;烟气在线自动监测 系统20000套以上。此外,各类环境监测仪器的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伴随而来的是对 环境监测设施运营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是我国较早进入环境监测第三方运营 维护服务行业的企业。2013年年报披露,公司运营维护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建立29个 环保运营维护服务中心,截止12月31日,共计完成建设18个计划内的运维中心。全 国累计共建成49个运维中心,运维网络已遍布全国大部分区域。 (5)拟参股创投公司:公司与中关村兴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方就共 同发起设立一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于2012年5月30日签署了《北京薪火科创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协议》。薪火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2.36亿元,存续期为7年。公司将以 自有资金4950万元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发起设立。截至2013年年末持有其26.05 %股份。薪火合伙企业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内的高科技、高成长企业作为主要投资方 向,重点投资领域之一为节能环保产业。薪火合伙企业不从事证券投资、房地产投 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等投资。创投公司2013年利润为-288.83万元。 (6)拟参股金吾创投:2013年5月,公司拟出资3000万元(占10%)与中关村兴业投 资(出资5000万元)等6方设立金吾创投。金吾创投采取委托管理的经营方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由中关村兴业投资担任金吾创投的管理人。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八 年,注册资本3亿元。金吾创投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 产品等投资;本次投资完成后,通过充分利用中关村兴业投资的相关投资资源和经 验,将不断提高公司在相关领域和产业的投资水平,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影 响。 (7)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的股利分配政策为“当年盈利的条件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对于 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8)自愿锁定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以及王凌秋、丁长江、 郜武、赵爱学、周家秋、赵永怀、吴宝华八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 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法人股东北京海岸淘金创业投资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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