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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 3002862014-06-20 16:46:09 录入:客服9
板块: 仪电仪表概念、小盘概念、智能电网概念、长江三角概念、电力设备概 念、创业板概念。 (1)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主要用于较为复杂的用电场合,如建筑楼宇、工矿企 业和基础设施等。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通过测量相关电力参数,跟踪用电设备或线 路的运行状况,实现电力监控、电能管理和电气安全的功能。公司一直致力于用户 端智能电力仪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现已成长为国内规模较大、技术领先并具有 自主创新能力的集低压电力信号采集、测量、监控、保护以及系统集成为一体,具 备为客户提供智能化电力监控、电能管理、电气安全等系统性解决方案能力的国内 少数几家领先企业之一。 (2)收购LED及合同能源公司:2014年1月,公司以自有资金1920万元收购嘉塘电 子60%股权。嘉塘电子是一家专注于LED照明应用领域,主营业务为研发、设计、生 产和销售以LED为光源的照明产品。公司主营产品分别为LED模组、LED灯具和LED光 源。除此外,公司还提供合同能源管理(EMC)业务服务。出让方承诺,嘉塘电子20 14年应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00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014年的110%。 (3)设立全资子公司:2013年3月公司出资1200万元分别在广州、济南、沈阳、 西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用于子公司研发、办公等设备购置及日常营运资金 支出。出资的1200万元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通过未来5年左右的发 展,分别实现每年约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同时还将有助于市场信息的搜集、整理 、分析,有助于销售策略的及时调整、实施,最终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 场占有率,使公司成为全国一流智能配电供应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将 进一步促进公司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实力的持续提升,形成一批技术专利等科技成 果,并为当地带来一定税收。 (4)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仪表主要用于较为复杂的用电场合,如办公楼、商场 、酒店、体育场馆、政府机关等建筑楼宇,冶金、煤炭、化工、造纸等工矿企业, 以及轨道交通、机场、码头、隧道等基础设施。电能接入用户使用前,一般先经收 费电能表计量以实现电费的结算,然后再进入用户端用电内部管理环节。用户端智 能电力仪表通过对监测到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用户可以找出高耗能原因,提出针 对性的解决办法,节能减排的决策过程将变得更加科学。(据清华大学调查显示,大 型公共建筑普遍存在30%以上的节能潜力) (5)市场扩容增速:得益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的能耗分项计量等能源管理工作提出的强制性要求,公司产品在建筑楼宇应用领 域快速增长。公司产品在工矿企业领域快速增长主要原因则是在节能降耗以及对重 要设备、线路的安全运行监控需求等经济利益驱动下,工矿企业用户自发采购和使 用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产品。随着可靠用电、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理念的深入人心 ,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在国民经济主要行业将进一步得到广泛应用,行业市场容量 将保持快速增长。 (6)研发能力:在技术研发方面处于同行业前列,研发了基于SOC单芯片技术的 低成本仪表设计平台、基于电能ASIC+MCU微处理器的电力仪表设计平台以及基于高 精度ADC+高速DSP+32位MCU的高档电力仪表设计平台等三个技术平台,具有技术成熟 、层次分明、拓展性强等优势。 (7)客户资源:公司在主要省、直辖市及重点城市发展了超过90家的经销商,部 分经销商在当地电气成套厂商中颇具影响力。公司与国内多家知名电气设备企业建 立了长期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分别与施耐德(北京)中压电器有限公司、许继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默勒电器有限公司、吉林龙鼎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了《供货及技术服务协议》,并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订了《特约经销协议》。 (8)股权激励:2013年12月,公司完成调整后股权激励事项。以6.97元/股授予 激励对象24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607.14万元,则201 3-2017年成本分别为497.18万元、566.97万元、331.40万元、169.76万元、41.83万 元。(2013年3月拟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24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223万股(价格为7.22元/股),预留22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按15%、25%、25%、3 5%的行权比例分4期解锁,预留部分按25%、30%、45%的行权比例分3期解锁,解锁条 件是:以2012年为基准年,2013年至2015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2% 、52%和75%。) (9)股利分配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 ,可以派发红股(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况见招股说明书)。 (10)自愿锁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周中、吴建明、朱芳、汤建军和姜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通过上海前航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公司监事刘寿宝、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叶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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